用破产思维解决债权债务争议纠纷,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有的企业家就坐不住了,直言你那破产不就是针对我债务人企业的嘛?往往这样说的企业家,他的企业还有救!说明他要么有钱,要么有其他资产,舍不得破产呀。其实,破产更注重“产”,而不是“破”,破产制度更重要的功能是破产保护,让企业经破产程序后涅槃重生,再生重建。啊?破产保护?没想到吧,且听我娓娓道来。
想一想,如果一个企业确实面临破产危机,会有哪些症状?是不是对外欠很多债,是不是有很多诉讼且接到了法院传票,是不是经多次强制执行就是无财产、执行不到位,是不是利滚利、债务越来越多越还不起?但是这个企业还想挣扎着、幻想着再蹦跶几天,公司回款了就可以翻身了?还比如公司有专利、有商标,甚至有需要数十年经营积累而其他企业所没有的眼馋的特殊资质,却就是换不成现金?守着金山就是没法用,急不急?该咋办?
中国人最强大的后盾就是国家,有国家在,我们不怕。我们找公权力介入,帮我们困境企业一把。破产制度,就是由法院这一司法公权力居中掌大盘,经过破产程序把你这困境企业摆在桌面上,再把你的债权人都召集过来,告诉他们“你还有救,给点时间嘛”。这样,通过破产程序让你负债累累的企业扔掉包袱、轻装上阵,大好的未来还等着呢!这就是国家层面宣讲的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破产保护,企业具体会得到哪些好处呀?
(一)不再疲于应诉
濒临破产的企业往往面对大量诉讼,本就现金流不足还得频频应诉耗费成本。受理破产后,所有新的诉讼都将由破产受理法院集中管辖;而原来在诉讼中尚未审结的案件要中止,等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公司后由管理人去继续诉讼。但破产不能排除仲裁条款的效力,当初约定仲裁的还是要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哈。
(二)所有保全措施都要解除、执行程序都中止
一般在应诉当了被告时,财产如房产等都被查封、账户都被冻结了,但企业只要被裁定破产,经过公告或法院、管理人通知,采取保全措施的单位知悉后就应当解除对破产企业财产的保全,在破产程序中进行统一清理。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要全部中止,不仅包括民事执行,也包括行政执行和刑事执行,来保障债务人以及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这时破产程序的执行回转和民事诉讼中的执行回转不一样;对实现担保物权的执行程序,如果不是进行破产重整程序的,原则上不受这一限制的。
(三)债务停止计息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时,还未到期的债权就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也停止计息。债务人就不怕利滚利被掏空了。
(四)引进投资爸爸给钱造血再生,企业还能继续存在经营
上述三点说的都是一般情况,治标不治本,只缓解一时之痛。破产制度有三件法宝: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三种程序,破产保护最突出体现在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程序。就是为有存在价值的企业专门设置的,对于一些产业前景好、只是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要拯救出来,通过招募投资人投入资金进行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重新整合公司资产和经营战略,抛弃不良业务,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债务,实现涅槃重生无债一身轻,又能继续驰骋再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