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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2-07/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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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种妥协的艺术 听周业珍主任怎么讲!


什么是律师调解?律师调解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如何开展律师调解?律师调解有什么身份限制?双方都妥协为什么达不成调解......


律师调解作为一项新兴的制度设计,有很多方面需要不断探索完善。为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好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各级调解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增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3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就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答记者问(详见文末),提倡在法治轨道上更加便捷、高效、一站式、低成本地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3月4日下午,律所线下读书分享会特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周业珍,为实习律师、青年律师进行《调解是一种妥协的艺术》的专题分享,王锋律师做指导发言。



会议伊始,大家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周主任开始正式分享。


优秀调解员需具备哪些素养?调解员、代理人调解中有哪些风险?调节中让谁妥协?向谁妥协?在哪些方面妥协?有时候双方都妥协为什么还是达不成调解?周主任妙语连珠,用提问的方式给《调解是一种妥协的艺术》主题分享内容预留伏笔,大家边听边思考。



随后,周主任运用十几年的实战经验和部分案例分享,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阐述了调解过程中的技巧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引起了在场实习律师和青年律师的广泛共鸣。


调解技巧一


【一听】人性、是否可调解案件、矛盾焦点、谈判关键点、能否调解成功初步判断、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有无代理权


【二看】证据、有无处分权


【三问】不得欺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 利益


【四说】一定要对当事人说的几句话:


(1)有利于当事人;


(2)调解需要妥协;


(3)分析法律风险;


(4)给出合理的建议,提示现金为王;


(5)选择权、决定权在当事人,代理人需要在调解前留下聊天记录,打电话,告知风险,其中包括调不成的时间风险、判决风险、未司法确认风险,未履行撤诉风险、分期履行风险,并给予建议;


【五写】避免出现可撤销、无效情形;


【六司法确认】共同申请。




调解技巧二


1、洞察人性(偏执固执,认知);


2、法理、风俗人情说服人(直说彩礼);


3、道德情感感化人(抓住善念、主要);


4、审时度势(对事态发展的预知能力,不激化矛盾,及时避开危险),张弛有度(以诉促调),守住底线,顺势而为(诱导)。


周主任强调,调解中充满了机遇,我们也需要熟知调解中自身的风险,防患于未然。


调解中自身的风险


1、人身安全;


2、当事人不信任;


3、激化矛盾、没有调成当事人埋怨;


4、调解协议(无效、可撤销、履行风险);


5、未告知当事人风险;




在自由交流环节,大家各抒己见。


"感谢这次分享会的机会,我受益良多,希望在不断积蓄知识和能力的同时,也能成为一个“能量输出者”,做一个小太阳,多去分享和交流。”主任助理刘亚飞说到。


实习律师张碧莲表示,原来对调解的理解多在于利益的分割和律师的收益,但听完今天的分享了解到,在调解过程中,应该更多关注到人性,不断激发人性中的善念,不激化矛盾,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达成调解。


“调解过程中的经验和阅历非常重要,但这恰恰也是我们年轻律师所缺乏的。因此,多听、多看、多学习,让知识产生叠加效应是很好的方式。”实习律师陈诚说到。


王锋律师表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政策,是司法机关立足于我国现行体制和司法环境,应对社会纠纷解决需求而做出的选择。


今天周主任分享的案例多数是关于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的,但调解技巧的应用却不仅仅适用于这个领域,而是可以举一反三应用于各个领域,各个部门,不同的案件,因为人性是共通的。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就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钱庭长,通过您刚才的介绍,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在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作用明显。请问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在加强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面还有哪些计划?




中央深改委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强调“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这为人民法院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增强多元解纷效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深化一站式建设实践,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上下功夫,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纠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特别是聚焦金融、知识产权、网络交易、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发易发的类型化纠纷,深入分析矛盾纠纷产生原因以及演变规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完善行业规则、强化风险评估、建立诚信体系等,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第二,在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上做文章,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集成基层自治组织以及基层网格员、调解员等全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力量,及时排查梳理矛盾、预测预防风险,将矛盾产生的“前端”与纠纷解决的“后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互联互通,强化诉讼与非诉讼实质性对接,建立健全诉前调解自动履行激励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第三,在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求实效,努力建成化解案件量最多、调解资源最丰富、诉调对接最顺畅、智能程度最领先、纠纷化解最高效的国际一流在线解纷平台。继续加大与中央有关部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入驻调解平台,形成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主干,道路交通、商事纠纷、证券期货、银行保险、劳动争议、网络交易、社会民生等类型化纠纷解决平台为支干,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多元解纷平台体系,增强在线解决纠纷能力水平,为群众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近段时间以来,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备受关注,请问最高法将如何解决老年人难以使用智能手机导致的诉讼不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从群众需求出发,坚持多渠道服务群众,既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需要,为会使用网络应用系统的群众,提供“掌上服务”“指尖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通过一个平台就能办理各类诉讼事务;也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通过一个电话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辅导等服务,远程帮助办理诉讼事务。同时,为不会使用网络应用系统的当事人提供异地跨域立案服务;为出行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在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的地方,通过车载法庭等提供巡回立案服务,让当事人在家里就能立案。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绿色服务窗口,对老年人原则上不引导自助立案,直接提供窗口立案服务。加强诉讼辅导,由法院工作人员或者志愿者,帮助指导老年人操作自助诉讼服务设备。通过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相结合的混合诉讼服务模式,让那些不善于或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特殊群体,既能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也能够摆脱“数字鸿沟”带来的隔阂,更加方便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