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于2021年1月4日出台《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以下简称“1号文件”),文件旨在推动解决历史遗留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和土地不动产登记问题。
从重整的角度看1号文件的出台不仅将有助于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也对处在困境中的企业大有助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01
降低预售权门槛,减少企业财务危机发生
在房企的各种危机中,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的财务危机无疑是最为常见和严重的一种。资金链之所以在房地产开发中如此重要,主要是因为当下开放商普遍采用的“双边政策(边开发边出售)”决定的。
现实中房企为了避免资金堆积,高效率使用资金,很少会在资金完全准备充足后再进行开发建设,绝大多数开发商都是前期投入少部分资金进行初步开发,待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边出售回拢资金边进行后续的开发。这种模式让开发商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在遇到意外因素,比如无法按预定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因权属、规划等问题无法出售时,那些前期资金准备不足的房企就可能发生财务危机。
预售许可证的取得不仅能帮助开发商提高资金周转率、缓解资金压力,还能加快推盘促进资金回笼,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
但根据规定要取得预售许可证须满足三个条件: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投入开发的资金达工程建设总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五。这就为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如无法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便不能获得预售许可证。
自然资源部1号文件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预售许可证取得的门槛,防止企业可能的资金链断裂,很大程度避免了企业财务危机。
02
有助于处在财务危机中的企业通过重整脱困
对于已经陷入困境进入重整程序的房企,项目产权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关系到整个重整程序能否顺利推进以及企业能否脱困。
在接管企业后,管理人通常面临的最大困难是项目房屋无法登记确权导致无法厘定各方资产归属,因此确权问题能否妥善解决直接决定了破产案件的进程和重整能否成功。而导致房屋无法确权的原因主要有:开发商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开发商业项目;项目未取得规划审批、未经立项批准;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开发商未交相关税费;土地房屋因查封抵押而被限制交易等等。
对于开发商因欠缴相关费用、土地房屋被查扣、房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管理人可以依法进行补缴、修缮、解封等补救措施,但是对于因为设计、施工、规划、土地用途等不符合要求导致开发商手续不全而无法办证的情况,因涉及诸多行政部门,且各个环节相互牵连,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也援引,管理人很难推进工作。
可以说对于破产房地产企业确权的处理主要卡在行政环节,对此类案件进行重整,投资人关注的也是自己注资接盘后,原楼盘所遗留问题能否解决。不仅如此,对于资金链已经断裂而处于烂尾或者开发商已跑路的项目,即便投资人后期将项目建设完成,也存在因为没有原开发建设主体的配合而导致无法登记的情况。
要解决这些问题资金注入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对于大型项目开发项目,除了资金的补充更少不了有关部门联动配合协助和相关政策的支持。1号文件不仅规定了开发商手续不合格时的处理,还规定了开发商欠缴相关费用和开发建设主体灭失的处理,很好的为管理人、房企、有关部门提供了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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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提高企业重整成功的可能性
实践中不仅是房产企业涉及不动产确权问题,非房产企业也会涉及。对于一个已经破产的企业来说,固定资产往往是其主要资产,固定资产能否被高价处置,是否能被盘活、变现,直接决定债权人清偿率从而影响重整方案能否最终通过进而决定能否重整成功。
而要想顺利处置、盘活固定资产,清晰的权属基本前提,对于权属不清,登记过户困难甚至无法过户的资产,不仅处理难度增大,价值也会打折。在投资人或者买受人在接盘之前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外,还有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只有厘定权属,让其没有后顾之忧,才能让资产的处置价值最大化。而1号文件的出台解决了以往权属认定困难的局面,有助于资产以应有价值上得到处理,提高重整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