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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2-1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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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讯 | 千万家族信托被冻结?国内家族信托被强制执行第一案 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家族信托财产作出的(2020)鄂01执保23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XX信托·福字221号财富传承财产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和收益。




由此引发热议:难道信托不可以规避债权债务纠纷吗?难道信托资产也可以被冻结的吗?




接下来,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主任谢红丽律师为大家简述这个案例。


丈夫胡某与情人张某为非婚生子,以情人作为委托人的形式设立了家族信托。合法妻子杨某向情人索要非法所得,请求法院冻结信托账户资产,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法院支持了妻子的请求,裁定信托公司不得再向受益人转移账户资产。




(案件详情可以看时间图与关系图,更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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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案涉及到的争议问题,在下也为大家找到了领域内的专家,如下法律建议仅供参考。



01  本案能否对信托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2019年全国民商审判工作会议的第95条规定:


信托财产在信托存续期间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在信托依法设立后,该信托财产即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固有财产。当事人因其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之间的纠纷申请对存管银行或者信托公司专门账户中的信托资金采取保全措施的,除符合《信托法》第17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存管银行或者信托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账户为信托账户的,应当立即解除保全措施。




根据《信托法》第17条规定: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本案信托财产也不属于可以强制执行的4种情况之一。




依据上述法律,本案不能对信托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理由很简单,家族信托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不属于委托人财产,所以我们不可能因为对委托人有争议,而保全其他人财产。故一个合法设立的家族信托,其信托财产是不能被财产保全的,包括冻结。




武汉中院回应称该冻结不影响受托人继续行使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只是不得擅自将本金返还委托人,这不属于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这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个裁定也是财产保全,在2019年全国民商审判工作会议的第95条有明文禁止规定的情况下,是不妥的。




02  本案信托设定可撤销条款是否


会导致信托无效?






案涉家族信托合同在2016年1月28日签订,该信托合同授予委托人在五年内解除信托的权利。而正是在五年期间内的2020年5月30日,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受变更函》,将上述信托受益人由委托人张某的儿子(张某)、父亲、母亲、舅舅和外婆5人变更为其儿子张某一人。




由此引发的争议焦点是,该可撤销条款权力太大,会否因为委托人对信托的过大的控制力而导致信托无效呢?《信托法》第十一条中规定了信托无效的六种情形,但完全没有规定因委托人权力过大而导致信托无效的情形。




故本案信托不会因设定可撤销条款导致信托无效。


很多高净值客户会设置离岸信托,事实上在离岸地,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人的自由裁量权太大,譬如有可撤销权,该家族信托会被穿透,但在中国并没有相应规定,这也是在岸和离岸家族信托的巨大区别。所以我们也不能太迷信离岸信托,一定要了解离岸地的家族信托法律规定,才能实现家族信托目的。



03  作为原告


本案正确的诉讼方式是什么?  




原告可以追加诉讼请求,诉请家族信托设立无效。假如家族信托被确定为无效,家族信托已分配利益,也可以同步被追回。





《信托法》第1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第3款 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信托法》第7条: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所以,设立家族信托的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的财产。




在家族信托的设立过程中有一个关键步骤,是审查委托资金的合法性。几乎所有银行、三方财富都会让客户签署一份合法财产承诺函,但不会对资金的合法性做审查,也不会聘请律师对家族信托财产合法性尽调。这个导致很多成立的家族信托存在被确定无效的风险。




如果原告诉请家族信托设立无效,法院可以要求信托公司提供家族信托的合同、合同修改的批单和已分配的流水。家族信托有两种分配模式:


一个是合同分配,即根据分配合同,由信托公司分配


一个是指令性分配,即委托人可以随时对信托公司下指令分配,这个属于委托人的自由裁量权。


两种分配的流水都会非常清晰。法院无需冻结家族信托,只用冻结指令性分配绑定的委托人银行卡就足够了。这既不与现有法律条款冲突,又可以达到原告的目的。




根据媒体披露的资料,进入家族信托的资金可能由胡某提供;如果有证据链证明进入家族信托的资金确由胡某提供,因资金来源不合法,家族信托大概率会被判决无效,同时已分配的财产,可以根据分配流水被追回,这样可以完全实现被告的诉讼请求。




04对高净值人士


设立家族信托的借鉴与启示?  





随着国内设立的家族信托越来越多,如何有效的避免类似本案家族信托可能出现的风险呢?




我们认为,家族信托不是一项单纯的理财行为,而是一项家族的重要底层资产,家族信托搭建的架构应该是家族架构+法律架构+资产架构,即必须要求专业人士同时具备家族序位、法律、金融相关专业背景。



【家族架构】


这个必须由懂得家族序位的专业人士介入。这个过程是真正凝聚家族,找到家族共同目标的过程,是家族信托的灵魂。


本案中,非婚生子女也应该受到相关法律保护,该家族信托如果为非婚生子女的成长作为信托目的,并以此做相应的家族信托架构,是有可能有效的。但根据已披露信息,这个信托目的并不是保证非婚生子女的成长需要,显然是为了保护委托人的需要。


【法律架构】


根据信托目的和现有法律,搭建合法的法律框架,进入家族信托的资产必须进行尽调,同时协助客户拟定分配合同,甚至与信托公司协商关键条款。


【资产架构】


根据家族信托目的,配置家族信托中的资产,这个必须由财富管理的专业人士搭建。可以并入家族信托的资产包括现金账户、保险金信托账户、不动产/股权账户等。资深的专业人士往往会至少为客户搭建2个账户。


本案中,只做现金账户。显然无法保证孩子的成长。



目前市场上精通家族架构、法律架构,尤其是家族架构的专业人才非常稀缺,绝大多数机构可能只能做到资产架构的搭建,故在设立信托前,建议向专业的懂财富管理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