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讲座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消防教育,提高律师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自救能力,更好践行“消防安全 人人有责”的使命。2021年9月8日下午,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开展“2021年消防安全普及专题讲座”,本次特邀湖北众安消防科普宣教中心教员方杰给大家讲授消防安全知识。所内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等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
防患未“燃”
消防知识讲座上,方教员以视频和图片新闻报道、事故分析的方式讲解了今年武汉发生的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近期发生在全国各地的一些大小火灾事故。触目惊心的画面使大家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深刻认识到防范胜于救火的重要性。
与此同时,方教员还针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电、用气、用火的知识,详细讲解了如何自防、自救、逃生等技能,并按种类、功能、用途介绍了不同的灭火器及使用方式。他强调,面对火灾一定要防患于未然,紧记“四懂”和“四会”。
通过此次消防知识讲座,检验了律所消防设施功能,提高了我所律师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消防意识深入人心。讲座达到了预期目的,圆满成功。
消防安全“四懂”
01
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02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03
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04
懂得逃生的方法
消防安全“四会”
01
会报警
02
会使用消防器
03
会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
04
会组织疏散逃生
01
一摇:摇晃灭火器瓶身
02
二拔:拔掉安全插销
03
三喷:握紧喷嘴,对准火焰根部(位于1-2米的距离)压下压把,干粉或水雾即可喷出
红色灭火器为干粉灭火器,绿色灭火器为水雾灭火器。压力表指针位于红色区域表示过期;指针位于绿色区域表示可正常使用;指针位于黄色区域表示超压,但可正常使用。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可燃物体,可燃气体,带电设备初起火灾。
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就是根据可燃物燃烧需要足够的空气(氧气)这一条件,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采用不燃物、惰性气体冲淡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使燃烧物缺乏氧气的助燃而熄灭。这种灭火方法适用于扑救密闭的房间和生产装置、设备容器内的火灾。
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是根据可燃物发生燃烧必须达到一定温度的这一条件,将水或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上,使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终止燃烧。此法还可用于冷却尚未燃烧的物体,如建筑构件、设备等,避免它们受热幅射影响而发生燃烧或爆炸。
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根据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这一条件,将与燃烧物邻近的可燃物隔离开,阻止燃烧进一步扩散。
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就是将灭火剂喷在燃烧物上,使其参与燃烧反应,使燃烧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游离基,从而使燃烧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