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京师(武汉)律所副主任李春生撰写的《建立社会服务令制度,强制涉罪未成年人从事公益劳动》被人民政协报采用;同日,李春生主任针对校园欺凌问题提出“制定《反校园欺凌法》宜急用先行”的采访报道刊登,文章及报道均刊登于《人民政协报》2023年04月04日第 12 版。
作为湖北律协未保会主任,李春生主任已从事律师公益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十余年。他以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最新发布的2018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据引题,表示出对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的情况颇为担忧,因此撰写了《建立社会服务令制度,强制涉罪未成年人从事公益劳动》一文。
本次建议主要从坚持依法惩戒和双向保护相结合; 建立社会服务令制度;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希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界能够多关注未成年人成长,降低未成年犯罪率。
针对近日海南“13岁女孩遭校园霸凌被多名女孩殴打致伤”视频引发社会关注,李春生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既要依法惩戒、教育、挽救,对未成年被害人也要依法保护和心理疏导。为此建议制定《反校园欺凌法》,为处理校园欺凌犯罪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条文数量不求多,体现急用先行。
原文链接:http://share.183read.cc/article/4797939/5.html?t=1680575366
原文链接:http://share.183read.cc/article/4797937/5.html?t=1680575337
个人简介
李春生
一级律师,省法学法律专家,律师执业30余年。北京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联合创始人。九届中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副主任、省律协未保委主任、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名优律师。担任湖北省检察院、武汉市政协法律顾问,华社联盟法律总顾问,湖北阳光慈善物资中心法律总顾问。曾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标的累计数百亿元的民商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特殊贡献律师”、省司法厅二等功、三等功,被授予“诚信鼎”、武汉市律师执业30周年纪念章等。参与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立法起草调研工作、持续十年开展帮扶未成年犯的“湖北火凤计划”公益项目,获得中央综治委“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创新奖”和法治日报首届律师公益典型事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