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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4-23/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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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洪驰律师、张璐律师获赠致谢锦旗

2023年4月12日,因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洪驰律师与张璐律师成功代理并处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王女士将书写着“专业精湛 敢于担当 勤勉尽责 律师楷模”的锦旗送至京师武汉律所。感谢京师武汉律所洪驰、张璐两位办案律师的尽心竭力,并对京师武汉律师团队的专业法律服务表示充分的认可与赞扬。



案件经过


2022年6月,王女士与家人一同来到武汉旅游,却不料在某商场地下停车场因灯光昏暗无法察觉地面积水而滑到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髌骨骨折、右股骨远端骨折、右膝关节韧带损伤、右膝半月板损伤。


受伤接受治疗后因恢复情况较差,商场及停车场管理方也一直未支付任何费用,王女士及其家人找到我所寻求法律帮助,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向相关主体主张赔偿。


承办律师了解案情后,分析认为王女士此次受伤是因地下停车场照明设施不完善,未及时处理地面积水,也未设立警示牌导致的,王女士自身并无过错。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承办律师告知王女士就本案可向商场管理者和停车场实际经营者主张赔偿,在收集完毕受伤及治疗经过还有各项费用开支的相关证据后,承办律师同时指导王女士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了伤残鉴定,最终评定为十级伤残。又因王女士是北京市民,为保证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承办律师在起诉时将残疾赔偿金按照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计算和主张。


诉至法院后,因相关证据确凿,鉴定结论明确,在法官的法律释明和耐心劝导下,商场的管理方与停车场的经营方最终也认可应向王女士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双方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了庭外和解,相关赔偿费用也当即予以了支付,最终赔偿金额合计12万余元也达到了王女士的预期。


案件圆满解决后,为表达对洪驰、张璐两位律师专业能力和办案态度的认可,王女士特向律所赠送锦旗以示表彰和感谢。洪驰律师和张璐律师同样十分感谢当事人王女士的认可,并表示将继续秉持初心、秉承专业精神,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京师武汉律师,始终坚持客户至上,以客户为中心,聚焦客户的实际需求,不断为客户提供有温度、有品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解决客户的法律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