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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6-08/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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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公益 | 京师武汉律所未保会参加“六一” 公益组织签约共同缔造和捐赠活动

       6月1日,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春生作为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委员会主任,整合公益组织资源,开展《湖北省未成年保护合作协议》签约及捐赠座谈会。京师武汉律所未保会志愿律师陈旬和侯岳峰作为特邀律师参加,本次活动由李春生主任策划并主持。




       活动首先向三名残疾儿童捐赠书包、学习用具和小零食等物,孩子们收到礼物后非常开心,并对大家表示感谢。李春生主任向阳光家园赠送了一套4本的“品读武汉”图书和自己主编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选编》书籍。




       会上进行签约仪式,李春生主任代表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委员会,携手民建武汉市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希望工程 · 博安国苗助学基金、武汉博创公益发展中心、汉阳清露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本着平等协商、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共同缔造的原则,签署《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合作协议》。目的是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性和实效性的法律帮助、心理疏导、资金支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同推进湖北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座谈会上,李春生主任介绍了京师武汉律所未保会参加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开展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模拟法庭、法治宣讲、未成年人法律服务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京师武汉律所参加武汉军事检察院在军队幼儿园设立“军娃保护”维权工作站公益项目,项目获得法治日报第二届中国律师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奖。同时十年持续开展帮扶未成年犯的“火凤计划”项目,帮助在押未成年犯学习技能回归社会取得实效,获得中央综治委“未成年人保护创新事例奖”和法治日报首届中国律师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奖。


       汉阳区清露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张晓介绍了开展阳光家园助残活动,包括心理咨询、康复训练、按摩推拿技能学习和工作服务等公益服务情况;省青少年发展基金国苗助学子基金主任熊善清介绍了为贫困儿童提供生活费和学习用品等情况;武汉博创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龙剑介绍了目前对社区75岁老人开展敬老厨房公益活动情况;参会的企业负责人佘震介绍了疫情期间为火神山、雷神山提供劳务工人为抗疫作贡献的情况。京师武汉律所特邀律师陈旬和侯岳峰从自身认识出发,分享了参加公益活动的体会,认为公益无大小,愿意力所能及做公益,勿以善小而不为。


       签订协议后,各方表示将积极开展公益交流互助,切实发挥自身优势取得实际效果。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和谐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