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是企业治理走向现代化、法治化的一项显著标志,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核心竞争力,既可以充当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护身符”,也可以成为企业内部实现有效自我控制的良好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创新司法政策,研究部署涉案企业合规试点改革。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从2020年3月起,最高检决定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的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到了2021年3月,在第一期试点工作开展一周年之际,最高检决定扩大试点范围,部署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0个省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第二期试点工作。这一次,试点范围涵盖了62个市级院和387个基层院。当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合规整改重获新生时,2022年4月,最高检适时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部署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这项改革,自此进入新阶段。这项极具远见与魄力的改革,也在司法实践中迸发出“保企业、稳就业、保民生”的新活力。“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给了企业第二次生命”“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为在依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九部委于2021年6月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实施细则,后续组建的国家层面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印发《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从国家层面为地方涉案企业的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持续开展,在制度建设上提供参照依据。
随着一系列政策的落地,为律师办理刑事合规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支持。近年,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的研发与拓展,刑事合规知识体系及业务积累渐趋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完备。为了帮助企业规避刑事风险,挽救涉刑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合规理念,优化地区营商环境,律所刑事合规中心即将揭牌成立,以期更好地服务社会与企业发展。2023年7月22日,京师(武汉)刑事合规中心将正式揭牌成立,特邀原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讲席教授谢鹏程对“合规七要素的应用”做专题讲座。欢迎各界人士扫描下方图片二维码报名参会,共襄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