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说法
拒执罪:给失信老赖上把法律锁拒执罪的设立和严格执行,对于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拒执罪给失信老赖上了把法律锁,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判决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任何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
202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以下简称《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拒执罪的内涵和外延。2025年1月17日,湖北省高院院长游劝荣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做的工作报告中披露:“2024年强力推进“荆楚雷霆2024”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拒执罪527人”。2025年1月9日,武汉市中院院长刘太平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工作报告中披露:“2024年联合公安、检察机关打击拒执犯罪,作出有罪判决9件9人”。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或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京师武汉李春生律师团队详细研究和解读拒执罪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分析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情节认定以及法律责任,分析拒执罪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和危害,以及法律对其的严厉制裁,以宣传法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今天首期将对最新司法解释和结合武汉案例进行解读宣传,今后将不定期发文并与大家探讨。
一、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的要点
《解释》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坚持实践需求、问题导向,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拒不执行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解释》共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后续发文详细介绍):
一是明确“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基础上,《解释》进一步列举了十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是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解释》规定了五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三是明确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四是明确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五是明确从重、从轻情节。六是明确追赃挽损程序。
《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本解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6号)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二、典型案例分析
叶某与夏某之间存在借款合同纠纷,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夏某偿还本金 665 万以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夏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叶某因而向江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江汉法院展开深入调查后发现,夏某名下没有银行存款,其名下的房屋和车辆在诉讼之前就已转移至前夫名下,夏某当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多次传唤夏某,可夏某均未到庭。此后,执行干警在夏某租住的小区蹲守,发现夏某租住的房屋面积超过 200 平方米。法院进一步调取夏某近两年来的银行流水,发现夏某在判决生效但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的这段时间内,将自己名下 160 余万元存款转移给了母亲和前夫。经过走访调查,还得知夏某母亲名下的银行卡一直由夏某操控使用,期间资金流水接近 200 万元。由于夏某未如实报告财产并且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江汉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15 日。拘留结束后,夏某仍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该院于是将夏某的拒执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随后检察机关向江汉法院提起公诉。2024 年 5 月 9 日,江汉法院公开审理夏某涉嫌 “拒执罪” 的案件,并安排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全程旁听庭审。经过法庭的审理,判定夏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夏某被处罚后,参与旁听的被执行人当中有多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本案情源自武汉市政法机关发布的拒执罪典型案例)
在这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情况,隐瞒、转移财产,致使案件长期难以执行,即使经过司法拘留仍不改正,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情形。同时,通过安排其他案件被执行人旁听庭审,推动了多起执行案件顺利解决,达到了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的良好成效。
三、拒执罪的重要意义与启示
拒执罪的设立和严格执行,对于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的判决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任何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
拒执罪给失信老赖上了把法律锁,被执行人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积极履行生效判决是法定义务,任何侥幸心理和逃避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而对于广大公众而言,这些案例也应当成为警示,诚实守信、尊重法律是每个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
总之,拒执罪的最新司法解释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和有力的法律依据。通过不断加强对拒执罪的适用和宣传,我们相信,司法权威将得到更好的维护,社会的法治环境也将日益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