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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2-11/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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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说法 | 关于拒执罪(5)虚假租赁低价保房产,三人合谋拒执担刑责

一、拒执罪典型案例:租赁低价保房产,三人合谋拒执担刑责

(本案例取自“两高”联合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

2022年,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中,审理法官发现,原告朱某与被告邱某并非单纯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关系,二人在2015年即多有交集。邱某深陷多起债务纠纷导致房屋于2018年被姑苏法院拍卖,而成功竞拍的买受人正是朱某。审理法官迅速与该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共同调取相关执行案件卷宗进行研判,最终认定朱某等人存在拒执犯罪嫌疑。于是法院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经侦查查明,2017年至2018年期间,邱某因对外负债无力偿还引发多起纠纷陆续进入诉讼程序,其与配偶郁某名下共同所有的房屋被法院查封。为规避法院执行,邱某与朱某等人共谋,虚构该房屋存在长达15年的租赁关系,并伪造支付租金的凭证等材料,导致该房屋在处置中带租拍卖,并由朱某以300万余元低价竞得。嗣后,朱某又将该房屋以54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202212月,经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以邱某、朱某、郁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邱某、朱某、郁某二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适用缓刑。

二、【典型意义】   虚构借贷关系、伪造长期租赁合同,意图造成后续房屋带租拍卖低价受让,是不动产强制处置中较为典型的拒执犯罪行为。本案中,被执行人邱某与朱某等人串通,伪造长期租赁合同,意图使被执行房屋在处置中带租拍卖并由朱某低价买受后出售,以实现非法占有部分房屋价款的目的,进而规避执行,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该案处理中,法院审执部门密切协作,高效开展线索甄别,最终依法追究朱某等人的拒执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体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鲜明态度,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三、李律师点评  租赁低价保房产,三人合谋拒执担刑责    

一场 老赖与帮凶自编自导的拒执丑剧。邱某负债累累,房子被查封,不积极偿债,伙同朱某虚构 15 年租赁关系、伪造租金凭证,妄图通过 带租拍卖低价保住房产,朱某再高价转卖获利。

 

自以为天衣无缝,却不知法律的火眼金睛不会放过。法院与执行法官联动,识破骗局揪出猫腻。最终,老赖夫妻与朱某三人获刑,给所有妄图钻法律空子的“聪明敲响警钟:法律威严不容挑战,拒执绝无出路,任何自作聪明的违法行径,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