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市政协举办“2019年度政情通报日”活动,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等22个市政府职能部门在市政协机关设点,向参加活动的300多名市政协委员通报政情,接受咨询。武汉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生参加了本次活动,并接受武汉电视台“政协论坛”栏目记者采访。
武汉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生
活动伊始,委员们在政协机关一楼常委会议室,听取了全市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随后,各委员就各自的提案选题向22个政府部门进行咨询。活动现场,李春生委员就去年提出的“常青花园社区水压、未成年犯学籍管理”提案的回复落实情况,市水务局答复已纳入明年的工作计划;市教育局回复准备去省教育厅汇报协调落实。
李春生是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此前通过调研发现,武汉市法院系统近三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37万件,其中终结本次执行(即执行不能)案件56188件,执行不能比例高达39.10%。要畅通“执行不能”案件依法退出路径,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仅有《企业破产法》是不够的,还应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破产制度”,李春生为此建议推进“个人破产立法”并在我市法院进行相关试点。
同时,李春生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僵尸企业”清理。我市原外贸进出口公司长期没有开展经营活动,且债务较多。按照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改革要求,对已停产或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因陷入担保圈风险解套无望,长期停产且复产无望,已有投资但投产无望,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成活的企业应进行清理处置,退出市场主体地位。为此拟通过市国资委调研了解情况,再提出”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的建议”。
李春生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将围绕武汉“两会”,加强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争取多提出更有全局性、建设性的优质提案,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为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