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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4-16/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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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应急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应急小组的通知

京师武汉2020字第1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袭,武汉为病毒肺炎发源地,武汉市已经实施甲级疫情管理。2020年1月26日,武汉市在封城措施后再次升级为机动车禁行,湖北省全省也启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此,我所根据一级响应的要求,成立“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应急小组”,防控小组的成员、分工、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张从治 负责应急预案总部署
  
  顾问:胡涛
 
  疫情收集小组 组长:潘玉    组员:李诗思、许文柳
  
  检疫防控小组 组长:胡思佐  组员:王涛平、余霞、宁高潮
  
  防控宣传小组 组长:朱仪    组员:饶国荣、邱荣君、皮立诚、郭丹丹
  
  物料采购小组 组长:胡道虎  组员:张杰、肖毛、张琴
  
  外联互援小组 组长:柳洪强  组员:戴威、成和彬、余玉林
  
  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彭英武  组员:潘玉、王曼玲、邹伟峰、雷景涛


  二、工作分工
  
  应急小组,责任到人,具体到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各项保障工作。
  
  (一)疫情收集小组:


      1、收集登记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的下列情形人员信息:⑴、离开武汉和到访律所人员;⑵、接触过全国范围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⑶、出现呼吸系统不适症状、感冒发烧症状的人员。
  
  2、发现同事存在上述情形的,督促其自我隔离,并及时关怀其身体状况,若有异样,督促及时就医,在14天潜伏期后确认无碍方可解除观察;


      (二)检疫防控小组
  
  (1) 开工之前,请保洁阿姨对所内进行全面消毒;(2) 开工之后,由检疫小组对每个入所人员进行额温检测,提供手洗消毒液、口罩;(3) 时刻观察所内同仁是否准确佩戴口罩和是否存在发烧发热感冒症状并做好体温登记,排查是否存在感染可能性,如有异常症状立即停止工作、安排就医并及时报备;(4) 一旦发现所内同事感染的,立即响应救治隔离措施;


      (三)防控宣传小组
  
  (1) 做好疫情防控温馨提醒;(2) 及时收集、通报全国疫情、武汉地区疫情;(3) 发布有效的预防感染措施;(4) 通报所内疫情信息,每日公布。
  
  (四)物料采购小组
  
  (1) 收集各组开展工作需要临时添备的物品信息;(2) 发动人员采购应急物品;(3) 及时将物品备齐交各小组。
  
  (五)外联互援小组
  
  (1) 做好与总部、律协相关部门人员的对接,及时传达外部指示;(2) 储备外部医疗专家、专业医护人士资源;(3) 建立与公共服务机构的人、物、互助通道;(4) 收集律师开工后开庭情况,书面向律协请求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延期开庭及延后处理相关诉讼事务。
  
  (六)后勤保障小组
  
  (1) 及时送医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确诊;(2) 配合医疗机构完成单位救助措施;(3) 人文关怀。
  
  三、重点要求:(1) 全体人员不得对律所瞒报接触病例或者危险人群、危险病原的情况;(2) 全体人员不得发起、组织大型聚会活动(3人以上);(3) 全体人员接待客户和会客的统一在接待区,不得安排进入办公区;(4) 以上紧急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感谢配合。
  
  上述通知发出后立即执行。如有突发情况,可直接与潘玉联系。
  
  潘玉手机:13971438810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党总支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