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民建中央在京召开“民建成立75周年全国优秀会员和先进集体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民建武汉市委常委、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联合创始人李春生喜获“民建中央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李春生亲历新冠,但他不忘履职尽责。在住院治疗期间坚持在病床上议政建言,积极带头捐款,在事务所组织成立疫情法律法规志愿律师服务团。2月17日,人民政协报以《新冠肺炎染身心系依法防疫》为题最早报道了他的抗疫事迹;并刊载了他撰写的《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据统计,住院期间和出院后撰写13篇,人民政协报采用6篇,中国律师网、省政协、省司法厅、武汉政协、武汉统战等采用、转载、报道10余篇次。抗疫建言包括《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建议》、《关于规范发布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的建议》、《关于疫后设立全国抗疫纪念日和建立全国抗疫纪念碑和抗疫纪念馆的建议》等。12月4日长江日报简要报道了抗疫事迹和获奖消息。此前,李春生获得了民建武汉市抗疫先进个人、武汉市律师行业抗疫个人通报表扬。